為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領域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
據了解,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從業信息、誠信信息等內容組成。已錄入實名制平臺的建筑工人,凡1年以上(含1年)無數據更新的,再次從事建筑作業時,建筑企業應對其重新進行基本安全培訓,記錄相關信息,否則不得上崗作業。建筑企業應配備實現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所必需的硬件設施設備,施工現場原則上實施封閉式管理,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不具備封閉式管理條件的工程項目,應采用移動定位、電子圍欄等技術實施考勤管理。
通知指出,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所轄區域內建筑工人實名制工作管理,制定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督促轄區內建筑企業在施工現場全面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項要求。此外,對切實落實實名制管理的建筑企業,將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建設單位、監理企業、建筑企業未落實相應管理職責的有關責任人,應記錄其不良行為。